1.为了营造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护网易新闻(以下简称为“网易新闻”或“本平台”)的运营秩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共同创建健康有序的内容生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司法解释、政策文件以及本平台的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制订本规范。
2.本规范作为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适用于注册及/或登录网易新闻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在网易新闻进行的互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跟贴、回复跟贴、顶贴、喜欢文章、发布动态等,以及网易新闻不时新增或调整的相关服务功能)。如本规范中有任何规定与服务协议中的条款不一致,应优先适用本规范。
如网易新闻针对特定互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圈子管理)另行制定有特殊规定的,上述特殊规定与本规范同时使用,如有相冲突之处,针对该特定互动行为,应以特殊规定为准。
3.根据网易新闻运营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或修订等情况,网易新闻会不定时更新本规范,更新后的规范将直接通过网易新闻进行发布,用户可随时查询最新规范内容。
4.用户使用的网易新闻账号是本平台确认用户身份的依据。通过账号进行的行为将被视为该用户的行为,用户需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5.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网易新闻有权要求用户在进行互动行为前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实名认证。用户需要以本人真实信息完成认证(例如用户仅可绑定本人名下的移动电话号码)。用户设置的账号名称、头像或者简介等,不得存在任何违法、不良或虚假信息,不得存在假冒、仿冒、捏造、混淆等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6.为更好的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谨防冒充热点当事人、发布传播不实消息等不良行为,用户在网易新闻进行互动行为时,网易新闻将展示账号IP属地信息,网易新闻展示的账号IP属地为用户最近一次发布内容或评论时的网络位置,境内展示到省(区、市),境外展示到国家(地区)。账号IP属地以运营商提供信息为准,相关展示不支持手动开启或关闭。
(1)不得通过发布、删除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
(2)不得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深度合成等新技术新应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深度合成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的信息,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
(3)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4)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1.不得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4)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9)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0) 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1)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2) 侮辱、诽谤或者威胁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13) 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的;
(14)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2) 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3) 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4) 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5) 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6) 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7) 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8) 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9) 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3.不得无资质发布专业内容:
(1) 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发布新闻信息,新闻信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2)未申请健康类专业资质认证的个人和机构,不得发布疾病治疗、用药指导等健康领域专业性强的内容;
(3)未申请财经类专业资质认证的个人和机构,不得发布股票买卖指导、投资指南等财经领域专业性强的内容;
(4)未获得军队等部门的相关授权的个人和机构,不得发布军事领域专业性强的内容;
(5)未申请教育类专业资质认证的个人和机构,不得发布教育领域专业性强的内容;
(6)未申请法律类专业资质认证的个人和机构,不得发布法律领域专业性强的内容;
(7)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取得特定资质方可从事特定行为的其他情形,依该等法律法规要求处理。
4. 其他禁止制作、复制、发布的内容:
(1)用户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禁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尤其是未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不应转载或以其他形式使用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2)未经网易新闻事前书面审核和批准,不得发布任何广告或者具有营销、推广性质的信息;不得在发布的内容中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
(3)不友善、违背公序良俗或者传播不良网络文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暴力、炫富拜金、卖惨审丑、猎奇恶搞等;
(4)对本平台的运营安全有威胁或潜在威胁的内容;
(5)干扰正常用户体验的内容。
如用户在使用网易新闻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本规范的行为,一经发现,网易新闻有权视违规行为轻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 暂停/终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2. 删除违规内容;
3. 暂时/永久封禁账号;
4. 对违规账号进行公示;
5. 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用户遇到侵犯用户权益的内容,请提供具体内容链接,说明侵权理由并提供权利人身份证明以及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jubao@vip.163.com。如用户需投诉其他违规或有害信息,用户可使用网易新闻页面上的举报功能进行举报。